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府直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,优化增城发展软环境,促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,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各镇街、市府直属各单位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检查政务公开的形式。主要是检查各镇街、各单位通过何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。
(二)检查的具体内容
1、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情况。
2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设置情况;人员安排、工作职责、工作制度、档案建设情况。
3、每年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情况。
4、政务公开推广、宣传情况。
5、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、发展计划、工作目标以及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,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。
6、领导分工、部门(科室)设置、部门(科室)职能、办事内容、办事程序等固定信息的公开情况。
7、动态信息的公开情况。
8、干部的提拔任用、人事管理公开情况。
9、财务收支、审计的公开情况。
10、政务公开监督评议机构的设置、职责,制度的建设情况以及监督电话、信箱、电子邮箱等的公开情况。
三、检查时间及方法
(一)自查阶段(11月11日—18日)
各镇街、各单位要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,结合本镇街、本单位实际认真对照检查,检漏补缺,撰写好自查报告,并于11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连同电子文档送市府办综合科(联系人:张雁,电话:82752074)。
(二)抽查阶段(11月20日—25日)
市政务公开办将于11月20日—25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镇街、市府直属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。抽查时,听取被抽查单位工作情况汇报;查看相关资料;实地查看政务公开现场;调查访问部分群众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镇街、各单位要从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;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;要切实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,纳入工作议程,使之成为长期性、制度化的工作。
(二)各镇街、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,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特点,完善相关的制度;找出工作中的不足,及时整改;结合当前的形势,提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一日